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09,124,49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384,642,356.66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1,418,602,658.54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立足“强化主业、科学技术创新”发展的策略,紧紧围绕“双碳能源及数智城市全场景服务”核心主业方向经营,报告期内主体业务涵盖光伏组件制造、光伏电站建设运营及能源工程、半导体LED封装、锂电池生产设备、信息安全与系统集成、数智城市建设、智慧节能照明等业务领域。
公司的LED照明业务产品丰富,涵盖了室内灯具、户外灯具、护眼教室灯、路灯、半导体LED封装等多个系列。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室内外照明工程、市政照明工程、文旅亮化照明工程及健康护眼照明等多个领域,并在国内外、线上线下均有销售。其中,半导体LED封装已成为公司核心优势业务,依托十万级无尘车间,专注于SMD、LAMP等多种类型LED半导体光源的研发与生产,持续在高流明、高光效、高显色指数及低光衰等核心技术上实现突破,为海内外战略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封装产品与解决方案。
基于光科技应用、空气净化处理等技术,公司在环境净化系列基本的产品包括:紫外线消毒台灯、空气净化器、222nm准分子灯及杀菌模组、308准分子光源产品、水族养殖消毒系列、污水净化系列、照明杀菌一体化教室灯、物流冷链自动消毒机、紫外线灯管、灭蚊灯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医院、教室、家庭、车间、商场、办公楼等各类空间场所,也可应用于消毒柜、净水机、空气净化器、除螨仪等小家电、医疗器械设备领域及工业中废水废气的治理。目前,公司产品以国内直销为主,同时海外主要出口法国、韩国、印度、意大利等。根据公开资料,公司目前是境内A股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紫外线杀菌灯的主要生产厂家之一,也是国内少数几家有能力生产大功率紫外线杀菌灯的企业之一,在紫外消杀领域具备超过20年的技术基础和研发实力。
公司汽车照明产品主要包括LED汽车大灯、LED透镜雾灯、LED透镜大灯、LED透镜模组、氙气灯等系列,可满足不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广泛适配各类车型,为客户提供优质、灵活的专业照明解决方案。公司深耕汽车前照灯领域近20年,曾获国家专利优秀奖,曾参与起草《道路机动车辆灯泡性能要求》(GB/T 15766.2-2007)、《道路机动车辆灯泡尺寸、光电性能要求》(GB15766.1-2008)国家标准,并曾作为二级供应商为整车厂提供配套服务。目前,线下通过经销商、代理商和OEM、ODM进行销售,线上与途虎养车、美客多等知名平台紧密合作,实现线上线下渠道协同发展。目前汽车照明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内外后改装市场,产品已出口德国、波兰、印度、厄瓜多尔、墨西哥、俄罗斯、中东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锂电池生产设备业务主要为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提供锂电池整条生产工艺链的中后段设备,主要产品有:方形电池(正、负)压氦检测漏机、方形电池卷芯热压机、方形电池自动入化成钉机、方形电池卷芯配组超焊机、方形电池卷芯支架装配机、自动软包装封装检查一体机、自动套膜一体机等。公司通过招投标等方式获取订单,可按照每个客户的特定需求来做个性化设计、生产和服务,紧跟客户新动向和新需求,目前与行业有名的公司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卓誉自动化深耕自动化设备行业十余载,是较早一批实现锂电池生产设备国产化替代的公司,并从最早期低速生产线的国产化,发展成为现如今具备高速线设备生产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持续不断的发展与创新,卓誉自动化推出了锂电池关键模组CCS线束集成自动化生产线,有望逐步提升锂电池整线生产效率,为行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①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开发(光伏电站EPC)按照每个客户需求、项目条件及规模等因素预估成本,与客户商定价格并签订合同,完成备案。随后,公司与施工方签订工程合同进行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客户,实现销售。
②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主要是由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并在建设完工后由公司运营,通过销售电站所发电量,获得稳定的发电收入。
③光伏组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星光新能源负责运营,该公司系集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运维于一体的综合性新能源技术企业,专注于光伏新能源、移动储能及太阳能LED照明应用三大核心领域。
公司旗下多家控股子公司,包括广东星能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数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星光神州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专注于智慧城市综合运营中心建设、国产化信创及信息安全解决方案、大数据管理平台,以大数据分析应用为城市发展提供智能指挥及响应系统,为社会治理提供智能化管理与安防服务等综合解决方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星光云计算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3月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DC)。
为有效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并充分盘活现有房产资源,公司多年来将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和桂城的闲置房产对外出租,获取租金收益,有利于持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出租(不含出租给子公司部分)的房产总面积约2.8万平方米,对外出租土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总利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规定,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并于2026年4月2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该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戴俊威主持,应当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倪振年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5年度纯利润是负,2025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真实的情况做出,未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违反法律和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8、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戴俊威、张桃华、李振江回避表决,审议了《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公司相关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个人工作岗位内容及履职情况,考虑公司2026年经营管理情况及需要,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桃华、李振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公司相关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个人工作岗位内容及履职情况,考虑公司2026年经营管理情况及需要,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子公司融资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经营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该等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
1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鉴于全体委员均为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全体委员均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1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6年4月)。
1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1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1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9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2025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该方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违反法律和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43,892.85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18,602,658.54元;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7,401,467.53元,未分配利润为-1,384,642,356.66元。
依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2025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2025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基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达到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因此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方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0万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之日起的次月按月发放。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度,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针对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总计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4.23%;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3亿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1.75%。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保理等。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根据金融机构需要,可将持有的自有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为准。公司管理层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择金融机构,并确定具体融资金额。
针对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3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0.7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以及对外采购等日常经营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金额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具体的担保金额将视各公司的经营实际需要来合理确定。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注:上表中“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包含2025年末担保余额及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本次担保总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之间,或者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
6、与公司关系:广东中能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星光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主营业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等。
6、与公司关系:广东星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星光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
2、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3#车间)101
5、主营业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等。
2、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路4号(灯管生产车间)-02号
6、与公司关系:佛山市益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益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办公楼)三楼304室
5、主营业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等。
6、与公司关系:广东星光神州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星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办公楼)一楼104室
2、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办公楼)一楼102室
6、与公司关系:广东星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星光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融资需求,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与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种类、方式、期限、金额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董事会同意子公司融资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经营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该等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25亿元,实际累计发生担保金额约6,458.17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74%。本次授信事项,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总计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4.23%。另由于公司为原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未偿还借款,导致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目前该笔担保已在前期会计年度根据法院相关确认文件全部计提预计负债约为2,007.5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45%),该公司相关借款诉讼还处于执行阶段,如该公司自身财产的执行结果足以覆盖债务,则公司将无需就该笔担保事项承担实际支付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6]第0344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418,602,658.5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418,602,658.54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109,124,491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9,975,031.92元,同比增长98.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3,892.85元,同比减亏87.59%。由于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致使公司2025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近年,公司立足“强化主业、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双碳能源及数智城市全场景服务”方向,积极布局拓展光伏组件及储能产品制造、光伏储能电站建设运营及能源工程、量子信息安全及信息技术、数智城市建设相关业务领域,通过业务协同整合与产品多元化,进一步提升公司服务客户的综合能力与核心产品的市场竞争力。2026年,公司将以盈利能力提升为经营导向,持续强化内部经营管理,深入推进降本增效工作,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核心目标,统筹规划客户开发、订单承接、成本管控等各项工作,集中资源重点投入高盈利业务、战略业务及优质核心客户,全面提升经营业绩与盈利能力。通过全方位的经营提质增效,力争实现净利润扭亏为盈并稳步提升经营效益,有效消化历史未弥补亏损,夯实公司经营发展基础,助力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被保险人: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金额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投保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了线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5年应收票据拟新增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7.01万元,按照组合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其中光电行业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拟新增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7.01万元;公司拟转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4.49万元。
公司2025年应收账款拟新增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07.77万元,拟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31.64万元,转销及其他减少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36.89万元。
其他应收款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73.93万元,拟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2.46万元,转销及其他减少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84.86万元。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存货成本及可变现的净值孰低,2025年拟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01.41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667.78万元,转销及其他减少存货跌价准备998.97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的合同资产为项目质保金,2025年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46.30万元,拟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8.61万元,转销及其他减少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93万元。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本年度末,公司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拟新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0.32万元,2025年因固定资产处置报废转销及其他减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9.31万元。
2025年6月18日,公司子公司广东星光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数科”)与广东富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泰控股”)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星光数科将持有广州元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生信息”)51%股权转让给富泰控股,因此,公司对前期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1,874.91万元进行了转销,按会计处理转入资本公积1,874.91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公司因参股公司的经营合作涉及回购义务。2024年7月,公司收到法院的诉讼文件,公司参股公司普洱普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洱普顺”)的其他股东依据合资协议中的回购约定,请求判令公司按市场价回购普洱普顺库存的919桩120KW直流充电桩。
2025年9月,一审法院判决: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回购款13,968,800.00元予普洱普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该案处二审程序中,暂未终审。
2024年,基于当时诉讼进展、评估报告和律师意见,鉴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回购义务根据测试结果计提了预计损失717.96万元。
2025年,公司依据深圳君瑞资产评估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君瑞咨报字(2026)第006号评估报告,就关于2025年12月31日普洱普顺回购义务损失进行了测算,本报告期公司应对回购义务根据测试结果应计提预计损失613.92万元。
其他流动资产预计损失的计提依据是参考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按回购义务时点的市场价与报告期末回购产品的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其他流动资产预计损失。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减少2,301.78万元,所有者权益减少2,301.78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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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董事长戴俊威,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桃华,独立董事张丹丹,财务负责人李振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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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星光”,证券代码仍为“002076”,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56,026,354.2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43,892.85元,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11,399,238.49元。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6]第0344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本规则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公司自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的条件。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1日,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戴俊威承诺全力以赴带领核心骨干推动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星光神州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量子”)的业务经营和业绩改善,争取资源保障星光量子在2025年的净利润均为正。并承诺如星光量子在2025年1-10月累计净利润和2025年1-10月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两者孰低为负值,愿意以相关股权的评估值为依据且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对价收购公司持有星光量子的全部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对子公司经营作出自愿性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根据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星光神州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1月至10月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尤振审字[2025]第0814号),星光量子2025年1月至10月累计净利润和2025年1月至10月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两者均为正值,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戴俊威未触发《对子公司经营的自愿性承诺函》对应的收购义务。
综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戴俊威的相关自愿性承诺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5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2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9人。
2025年收入总额(经审计)为15,633.5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为9,88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为3,145.46万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为2,147.48万元,2025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为3,291.9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9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4次。
(1)拟任签字项目合伙人石春花女士,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1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5年成为尤尼泰振青合伙人。2025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9家,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任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云飞先生,200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0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6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8家,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季民先生,199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199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家,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尤尼泰振青及项目合伙人石春花、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云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季民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6年相关审计具体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尤尼泰振青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认为尤尼泰振青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6年相关审计具体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公司不接受电线,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5、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7、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线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如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能够最终靠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6”,投票简称为“星光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做投票。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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